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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入罪标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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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 小时前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百姓偷两千块坐牢,“巨额财产来源不明”入罪标准从30万提到了300万...

张三偷了辆一两千块的电动车,判刑坐牢,一辈子背着案底;李四作为公职人员,悄悄揣了公家两万九千块,最后却因不够刑事立案,最多内部处理。同样是“秘密窃取”,一个千元入刑,一个三万才够刑事门槛,这差距也太大了!

更让人疑惑的是,2026年4月10号新规还把公职人员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入罪标准从30万提高到了300万。老百姓不懂专家的法理,只知道心里有杆朴素的秤:为啥反腐倡廉,反而像是在法律上开了“后门”?

看看香港,贪污一块钱都要坐牢!

王家卫拍电影时,有记者塞三百块红包,入狱三个月;有妇女申领公屋夹了一百块表示感谢,照样判刑。这才是“零容忍”!

堤坝无蚁穴,大坝才不垮。

法理再精妙,也得回答老百姓的朴素疑问:公权力者的“偷”,偷的不仅是钱财,更是权力廉洁和公信力,难道不该罪加一等吗?

正义不能只写在纸上,得让老百姓看得见。
唯有良法善治之光普照,权力角落和百姓心里的阴霾才会一扫而光!

本文作者Mark从业无数载,市场圈十五载,外企十载,曾希望就职于多家欧美五百强企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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